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
编制日期:2023年12月20日
送出日期:2023年12月21日
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,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。
作出投资决定前,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。
一、 产品概况
基金简称 | 长盛盛裕纯债 | 基金代码 | 003102 |
下属基金简称 | 长盛盛裕纯债D |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| 015736 |
基金管理人 |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| 基金托管人 |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基金合同生效日 | 2016年8月4日 |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| - |
基金类型 | 债券型 | 交易币种 | 人民币 |
运作方式 | 普通开放式 | 开放频率 | 每个开放日 |
基金经理 | 王贵君 |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的日期 | 2020年12月17日 |
证券从业日期 | 2012年7月1日 | ||
其他 | 《基金合同》生效后,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,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;连续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,可直接终止《基金合同》,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。 |
(一)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
(投资者阅读《招募说明书》中“基金的投资”章节了解详细情况)
投资目标 | 在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,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,并力争获得超 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。 |
投资范围 |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、金融债、企业债、公司债、央行票据、 地方政府债、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超短期融资券、同业存单、资产支持证券、次级 债、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、中小企业私募债、债券回购、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 类金融工具及国债期货,以及法律、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(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)。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、权证等权益类资产。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,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。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: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%,在扣除国债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,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%,其中,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、存出保证金、应收申购款等。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,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|
后,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。 | |
主要投资策略 | (一)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周期、市场资金供需状况、大类资产估值水平对比的基础 上,结合政策分析,确定不同投资期限内的大类金融资产配置和债券类属配置。 (二)债券组合管理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组合管理策略包含:利率策略、类属配置策略、信用策略、相对价值策略、 债券选择策略、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、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投资策略、国债期货投 资策略。 |
业绩比较基准 | 中债综合指数(全价)收益率 |
风险收益特征 |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,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,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 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,高于货币市场基金。 |
三、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
以下费用在认购/申购/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:
费用类型 | 份额(S)或金额(M) /持有期限(N) | 收费方式/费率 |
申购费 (前收费) | M<50万 | 0.6% |
50万≤M<200万 | 0.4% | |
200万≤M<500万 | 0.2% | |
M≥500万 | 1,000元/笔 | |
赎回费 | N<180天 | 1.5% |
N≥180天 | 0 |
(二)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
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:
费用类别 | 收费方式/年费率 |
管理费 | 0.30% |
托管费 | 0.15% |
其他费用 | 会计师费、律师费、信息披露费等 |
四、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
(一) 风险揭示
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。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。投资有风险,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《招募说明书》等销售文件。
本基金主要面临的常规风险有:市场风险、管理风险、流动性风险(包括但不限于拟投资市场、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,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,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、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,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等)、信用风险等。
本基金面临的特定风险为:1、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,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%,因此,本基金需要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如企业债、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;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,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;2、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;3、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等。
(二) 重要提示
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,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,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。
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、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,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,也不保证最低收益。
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,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。
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,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,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,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。因此,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,如需及时、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,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。
关于本基金争议解决方式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,请投资者务必详细阅读相关内容。
五、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
1.基金合同、 托管协议、 招募说明书;2.定期报告, 包括基金季度报告、 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;3.基金份额净值;4.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;5.其他重要资料。